为更好地服务科研人员,为仪器测试工作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,保证中心有一个整洁向上的面貌,特制定此管理制度。
第一条 中心公共区域由中心通过学校物业指派专人清扫,清扫时间为每天8:00之前,保证楼道、楼梯、卫生间、楼道窗户玻璃等公共区域的整洁卫生。
第二条 每周一上午8:00上班后为卫生清理时间,相关负责人负责清理每个仪器室、实验室、办公室的卫生。
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为中心大扫除日,个仪器室、实验室、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所管房间进行全方位大扫除。
第四条 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中心的整体卫生工作,保证中心环境的整洁。
第五条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生效。
2016年1月1日